A:(一)根據公安部2014年6月30日下發(fā)的關于貫徹實話《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公交管<2014>2019號)的要求,自2014年9月1日(含)起執(zhí)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政策 。6年內免檢政策適用車型包括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但其中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屬于免檢車型。屬于免檢范圍的車輛發(fā)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內仍按原規(guī)定每2年檢驗1次。 (二)根據公安部推行的《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從2019年6月1日起,實行摩托車全國通檢和6年免檢。申請人可以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地直接檢驗摩托車,申領檢驗合格標志,無需辦理委托檢驗手續(xù)。注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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