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之要,貴在落實。落實之要,重在執(zhí)行。
2018年初,市政府部署開展“執(zhí)行力提升年”活動以來,市直各部門將執(zhí)行力提升年活動作為推動全年工作的總抓手,由“一把手”親自抓部署、抓調度、抓落實,打破了工作落實應付了事、得過且過,決策執(zhí)行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的原有觀念,樹立了求真務實、苦干實干,有令必行、行必有果的鮮明導向。
市直各部門形成了抓執(zhí)行、抓落實的高度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增強了單位之間互相配合、相互支持的積極性、主動性,激發(fā)了政府公職人員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激情,凝聚了想干事、能干事的強大正能量,為推動政府各項工作、實現(xiàn)全年各項目標任務提供了強有力的作風保障和執(zhí)行保障。
政令暢通讓上傳下達更有效了
“‘執(zhí)行力提升年’活動開展以來,我辦干部職工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執(zhí)行效率全面提升,贏得了服務對象的廣泛好評。”市政府辦公室文秘科科長蔣輝在接受采訪時說,“一年來,我們發(fā)揚‘案無積卷、事不過夜’的作風,嚴格落實公文辦理限時辦結制,接到任務馬上就辦、辦就辦好,緊急事項隨叫隨到、隨到隨辦、即時辦理?!?/p>
2018年,市政府辦共受理審核發(fā)文申請文件516個,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的文件409個,需補充征求部門意見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的文件28個,按時辦結率達90.3%,文件按時辦結率比往年大幅提升。進一步嚴格規(guī)范文件、會議的審核和把關,全面精簡文件會議,2018年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名義發(fā)文總量比上一年減少33.5%,規(guī)范性文件比上一年減少40%,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比上一年減少34.5%,圓滿實現(xiàn)了文件、會議、會議經費精簡“3個1/3”的目標。
“根據(jù)我們的會議臺賬記錄,2018年4月以來,我室平均每個工作日參加1.5個以上會議,最多的時候一天有6個會,參會多、陪會多,督查時間嚴重不足,難以集中精力抓督查?,F(xiàn)在就好了,在得到市長的認可后政府辦拿出一個不需要督查室陪會的意見,明確規(guī)定了我們需要參會的五大類會議。這樣,我們不僅可以騰出時間來抓工作落實,而且從源頭上真正減少了陪會現(xiàn)象?!笔姓讲槭抑魅卫罱ㄜ娬f
圍繞減輕部門負擔,精簡考核事項,壓縮文件會議。市級考核項目由原來的30余項精簡為“1加5”,即績效評估1個綜合考核加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基層黨建、安全生產5個專項考核。各部門召開的全市性會議只減不增,能整合的必須整合,能簡化議程的必須簡化,做到2018年部門(單位)內部會議減少30%以上。
圍繞提高日常辦公效率,實施政府系統(tǒng)無紙化辦公改革。市人社局、市發(fā)改委、市住建局等19個市直單位已建成無紙化辦公系統(tǒng),市政府辦、市教育局、市水利局等3個市直單位正在建設無紙化辦公系統(tǒng)。
真抓實干讓任務執(zhí)行更主動了
從2018年開始,每一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的第一個議題,就是由市政府督查室通報上一次市政府常務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重點對未落實到位的事項進行通報,要求未完成任務單位“一把手”列席會議,起到了鞭策督促的作用。對市長辦公會、市長專題會等重要會議決策事項,采取“一會一督辦、一季一督查、半年一結賬、年終算總賬”的方式促落實。
“始終把‘執(zhí)行力提升年’活動與新時代政治建警結合起來,以政治建警統(tǒng)攬公安工作。對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和市政府工作報告安排的重點工作,實行看圖說話、掛圖作戰(zhàn),進行‘紅黃綠’三色預警,每天在辦公樓大廳醒目位置動態(tài)公布。”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沈林松說,“對各部門重點工作每月進行細化量化,將工作責任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具體到事,每月初對上月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并納入績效考核。市委、市政府安排的73項重點工作全部按時高標完成?!?/p>
2018年以來,根據(jù)“十條規(guī)定”責任清單,市直各部門將重點工作細化量化,不僅實現(xiàn)了目標任務的高效高標完成,工作作風也形成了被動向主動的轉變。
這一年,市政府建立了較為全面的執(zhí)行機制,為打通政令執(zhí)行“最后一公里”下功夫。
出臺綱領性文件。市政府將前期調研收集的117個問題,歸納總結為突出的十個方面,進行分類施策,出臺《永州市人民政府提升執(zhí)行力十條規(guī)定》,配套實施《永州市人民政府提升執(zhí)行力十項改革》。市直單位深入分析本單位執(zhí)行過程中存在的關鍵問題,制定出臺《貫徹落實<十條規(guī)定>實施細則》,并配套了責任追究辦法,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行為進行通報批評或問責處理。
推動工作精細化管理改革。市直單位出臺改革方案、工作細則,實施重點工作臺賬化管理,業(yè)務工作流程化、標準化、制度化管理,有效提升了單位內部管理水平。
建立常態(tài)化督查機制。堅持每季度定期開展一次督查,印發(fā)季度督查通報。每月調度一次“十項改革”進展情況,分月形成進度表上報,年底對“雙十條”的責任分工進行調度匯總。(王晶)